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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特查辦法16日啟動,首波優先調查對象為卓榮泰、鄭麗君、龔明鑫等5人。(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6月19日電/公務員特殊查核辦法正式生效,除首波行政院5長列為優先名單外,政院人士指出,行政院16日也已函請各部會啟動特查,將須特查人員送法務部調查局辦理。
為展執法決心,行政院長卓榮泰、副院長鄭麗君、秘書長龔明鑫、2位副秘書長王貴蓮與李國興已列為首波優先實施對象,據瞭解,查核程序仍在進行中。政院人士說明,行政院已函請各部會16日啟動特查,將特查人員送法務部調查局辦理。
“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修正案於6日生效,內容主要為強化查核項目及頻次,包含增列國安五法所定國安犯罪類型等查核項目,並增列財務資訊查核機制;另外為強化任職期間的忠誠查核,也增訂任同一職務每滿3年,定期重行辦理特查機制。
根據查核辦法,同居人雖非配偶,但與當事人的生活關係相當緊密,因此這次將受特殊查核公務人員的同居人,以及同居人的父母列為調查範圍;查核辦法也明定,經特殊查核有相關情事者,法務部調查局得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後,蒐集其財稅、信用卡、銀行存款、債務、授信及匯款紀錄等財務資訊。
根據調查局說法,原先查核範圍為1328個職務人員,此次調整將增列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各部會幕僚長以上人員以及相關機要、聘僱人員,新增1008人,增加後總特查為233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