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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專家談南海仲裁案:凍結裁決促合作
http://www.crntt.tw   2025-07-13 00:11:43
中國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與政策研究所所長閆岩主持會議(中評社 林啟瑞攝)
  中評社北京7月13日電(記者 陳思遠)“南海:歷史與現實”國際學術研討會於7月10日在北京舉辦,十位專家學者圍繞議題三“南海仲裁案裁決再評判”進行討論,專家普遍認為2016年南海仲裁裁決不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存在缺陷。會議由中國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與政策研究所所長閆岩主持。

  外交部邊海司前司長、中國前駐挪威大使易先良從“為何要凍結2016年南海仲裁裁決”和“中菲南海問題解決路徑”切入,指出該裁決不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違背中菲過往在南海問題上的交流共識。他認為,中菲南海爭議核心是領土爭端,與海洋法公約無關,領土爭端解決是海洋劃界的前提,雙方應聚焦公約第123條開展合作,但菲律賓當前的所作所為“完全走向了反面”——利用裁決在輿論和政治上擴大與中方的爭議、違背撤離仁愛礁的承諾、違反《南海各方行為宣言》(DOC)、阻礙“南海行為準則”(COC)談判、拒絕履行雙邊磋商義務。易先良強調,需凍結2016年裁決以避免分歧擴大,敦促菲律賓履行承諾、停止單邊行動,通過雙邊磋商管控分歧。

  關於南海仲裁案在解決國際爭端的作用方面,加拿大達爾豪斯大學舒立赫法學院名譽院長菲利普·桑德斯(Phillip Saunders)指出,在國際爭端中,裁決常被視為例外方式,各國為維護自身利益,往往會在程序上設置障礙。《國際海洋法公約》雖涉強制管轄權,但實操爭議多。他指出,南海仲裁存在管轄權不明、單邊裁決不利、仲裁庭可信度存疑等問題,並重申1899年海格大會俄羅斯代表團警示——引入國際仲裁需極度謹慎,避免濫用。

  英國蘭開夏大學國際法名譽教授鄒克淵梳理了二戰前後南海權益歷史脈絡,強調中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利有明確依據:從二戰後收回領土、實際管轄到“U型線”劃定,均符合當時國際規則與國際法。作為二戰盟國,中國既擁有南海權益,也肩負維護地區和平穩定的責任,當前正通過強化海洋執法履行這一職責。

  馬來西亞國立大學法律系教授薩拉瓦蒂·馬特·巴西爾(Salawati Mat Basir)指出,南海問題涉及主權、航運、資源開發等多重議題,中國對主權問題敏感,東盟國家需在堅守自身立場的同時避免局勢緊張。她認為,當前的挑戰在於如何在不損害主權前提下推進務實合作,若訴求無法通過對話滿足,可能引發新行動。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副院長施餘兵聚焦菲律賓提交的第8-14號提案,通過分析40篇相關論文和專著,指出不同研究對仲裁裁決分歧顯著,仲裁庭對中國行為的判斷存在問題,裁決自相矛盾,不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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