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7日電/澳門新華澳報25日發表富權文章:徐瑞希“敗部復活”折射民眾黨內憂外患。以下為文章內容。
最近台灣民眾黨內部黨籍資格認定議題“亂紛紛”,繼陸配李貞秀因爭議言論遭開除黨籍,進而失去“不分區立委”資格的政治風波,事件牽涉陸配參政、政黨紀律與台灣政壇生態等多重議題之後,又爆發徐瑞希透過司法訴訟恢復黨籍,“敗部復活”的政治事件,這是一起典型的“法律程序正義”與“政治實質正當性”發生衝突的爭議。它不僅是單一黨員的資格之爭,更折射了民眾黨內部制度設計的矛盾與漏洞,並產生了“反噬”效果,深刻反映了政黨內部治理、政治人物動機與制度設計之間的複雜矛盾。
在二零二四年立委選舉的過程中,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海選”方式徵求“不分區立委”參選人。“公視”前董事徐瑞希被安排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參選人名單第十七名。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因不滿前立委黃珊珊曾代理財團仲介法務並推動不利移工權益的法案,宣布退出民眾黨。黨部隨後依其聲明註銷其黨籍。然而,徐瑞希後主張該聲明並非正式退黨申請,且不符合黨章程序,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確認黨員資格存在”之訴。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法院判決確認徐瑞希黨員資格存在。
徐瑞希的訴訟主張是,退黨聲明不構成正式退黨申請,且黨方登出其黨籍的程式違反黨章,未經過法定決議流程(如未召開紀律委員會、未給予申辯機會),屬於違法處分。依據《民法》第十八條,她主張人格權(包括政治結社權)受侵害,有權請求確認黨員資格存在。法院最終認定,政黨處分須遵循正當程式,單方依成員公開聲明即註銷黨籍,缺乏內部決議依據,不符合組織法原則,因此判決確認其黨員資格恢復。這意味著她成功“敗部復活”,重新成為民眾黨黨員。
此判決結果導致民眾黨“不分區名單”順位重排。按照“兩年條款”,劉書彬明年三月十四日就要辭職;按照名單,若跳過黨籍被註銷的徐瑞希,排名第十九的陳智菡就會遞補,因為女性必須過半。而陳智菡等的就是這一天,結果現在風雲變色、整局翻盤,徐瑞希排名在前,將無緣遞補。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各政黨當選的“不分區立委”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即“性別保障條款”)。若遞補人選將導致女性比例低於一半,則須跳過男性候選人,優先由下一位符合條件的女性遞補。在劉書彬辭職之後的遞補中,原定由排名第十八的楊弘意(男性)遞補劉書彬席次,但因徐瑞希已退黨且排名第十七,若其無法遞補,則下一位女性為排名第十九的陳智菡。儘管陳智菡排名靠後,仍可依“性別保障條款”優先於男性候選人遞補。然而,徐瑞希經法院判決確認黨員資格恢復,使其重新具備遞補資格。由於她排名高於陳智菡且為女性,不違反性別比例,因此陳智菡將無法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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