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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從游盈隆與內政部不同調說開去
http://www.crntt.tw   2026-04-28 11:10:55
  中評社香港4月28日電/澳門新華澳報28日發表富權文章:從游盈隆與內政部不同調說開去。以下為文章內容。

  台灣地區中選會昨日舉行新任主委交接典禮。新任中選會主委游盈隆談及未來六大挑戰包括“陸配參政權”議題,他認為除非台灣地區憲法與相關法律做出妥適周延的因應和修正,畢竟兩岸關係有其特殊性,現階段用“國籍法”處理陸配參政權問題,實屬牽強,且具有高度爭議性。但內政部於傍晚發表聲明,仍重申要依“國籍法”二十條規定,欲擔任台灣地區民選公職者,均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並於就職內一年內完成。“本部依法行政,從未改變立場”。
  
  游盈隆與內政部對陸配參選權的“不同調”,這不僅是一場關於法律適用的爭議,更深刻地揭示了台灣內部在兩岸關係定位、民主價值與政治現實之間的複雜拉扯。首先是意識形態的對立,內政部的做法,被廣泛批評為是民進黨當局推行“兩國論”的具體表現,透過將大陸配偶定位為“外國人”,並以此剝奪其政治權利,旨在強化兩岸的區隔與對立,服務於其“抗中保台”的政治論述。其次是政治現實的考量,游盈隆作為中選會主委,其職責是維護選舉的公正與中立。他點出法律適用的“牽強”與“模糊”,不僅是基於專業的法律判斷,也反映了選務機關在政治壓力下,試圖回歸法制面的努力。他的表態,客觀上對民進黨當局的意識形態操作構成了一種制衡。再次是民主價值的檢驗,陸配群體在台灣地區長期生活、納稅、參與社區發展,卻被剝奪基本的參政權,這無疑是對民主社會平等原則的挑戰。這場爭議也成為檢驗台灣社會是否真正包容多元、保障人權的試金石。
  
  總而言之,游盈隆與內政部的“不同調”,表面上是法律技術的爭議,實質上是台灣社會如何定義自身、如何面對兩岸關係的深層矛盾。這個問題若不從根本上透過法律修正或政治對話解決,未來勢必還會出現更多類似的爭議案例,持續消耗台灣的社會成本與民主能量。游盈隆的表態雖然無法直接改變現行法律,但對陸配群體而言,具有相當程度的正面意義。
  
  作為中選會主委,游盈隆最直接的影響力在於選舉的執行與候選人資格的審查。依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配取得身分證滿十年後即可取得參政權。這為中選會未來審查具有陸配背景的候選人資格,提供了明確的法源依據,避免了因法律適用模糊而產生的爭議。游盈隆強調面對即將到來的選舉,中選會需要很明確的依據來審查參選人的資格要件。這意味著在選務執行上,他傾向於回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一“特別法”,而非內政部所主張屬於“普通法”的“國籍法”,按照“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法理原則,這在程序上為符合資格的陸配參選者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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